来源: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10-17
机构名称: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3楼
咨询投诉渠道: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
邮编:5180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方式:0755-88171812
监督投诉电话:0755-25228365
机构职能
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负责区直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区机关实际,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各部委办局的机关事务管理。
(三)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和区各部委办局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以及全区性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来宾来盐田区公务活动(包括参观考察)的接待工作,制定接待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领导和区直机关公务、业务、接待和机动车辆的定编、购买、配置、更新、维修及费用开支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物用房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以及区直机关物业维修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七)受托管理区直机关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以及区领导和区直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品的配置与管理。
(八)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区工青妇活动中心、区游泳馆设施、设备(如水电、电梯、空调、楼宇自控、音乐喷泉、通讯、安防监控、消防停车场系统等设施)的配置、安装、维修、监督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区工青妇活动中心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区行政文化中心、区工青妇活动中心综合治理工作(包括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和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工作)。
(十一)负责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膳食供应及其他后勤工作。
(十二)协助区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
(十三)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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